关于报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6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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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报送的科技成果须是河南省高校科研人员牵头的研究成果,且在前两届省级试点项目中没有立项,也没有获得过省级财政奖补支持。其他要求按“豫工信联企业〔2016〕79号”(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二、请申报人员于5月8日前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陆系统自行填报科技成果(填报流程说明请到http://www.rcloud.edu.cn/下载)。 三、请申报人员填写《第三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调查表》(附件2中的调查表,不再填报79号文的附件4),于5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shkeyan@126.com。 教研处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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